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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客观环境和意识形态等原因的限制,我们现在还做不到对公共信息的完全公开透明。但上海作为一个国际性大都市,无论是在社会治理水平、开发开放程度、还是人文环境建设等方面,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一定程度上,具备了公共信息完全公开的条件。本文以2005年11月至2007年11月两年间外国媒体涉沪报道的全部内容为蓝本,以外媒涉沪报道为视角,通过对外媒涉沪报道的研究,从中反衬出上海在公共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着主动性不强、偏重保密、内容单一、公开程度低等不足。文章通过对发生在上海的三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得出上海在公共信息公开方面存在不足的主要原因是公民知情权保障的缺失、配套法律制度不完善、公开的渠道狭窄、缺乏传播技巧等结论。最后,通过制定《公共信息公开法》、构建系统的公共信息公开体系、完善上海的新闻发布会制度、尝试建立专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约谈驻沪外媒记者工作机制等措施,对完善上海的公共信息公开在制度建设层面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