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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价大幅度波动是资本市场中一种不可忽视的现象。相比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的股价崩盘现象发生的频率更高,个股的股价暴涨暴跌现象也更为司空见惯。股价崩盘现象所带来的股价崩盘风险,不仅会使投资者逐渐丧失信心,给他们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导致金融稀缺资源的错配进而阻碍实体经济的正常平稳运行,因而这一情况备受政府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学术界关注。近年来,伴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如何降低股价崩盘风险已经成为宏观经济与微观财务学的热点研究问题。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经济增速渐渐放缓而金融风险和脆弱性却逐渐积累的情况下,研究该问题对于规避我国资本市场金融风险和实现我国股市稳定发展有很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不管是在代理理论还是现代管家理论的视角下,制定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情况(分离或合一)的出发点主要是看哪种方式能更好地均衡利益群体,从而确保股东权益的最大化以及企业的长远健康发展。在代理理论看来,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会使总经理拥有更多权力,从而在“理性人”的假设下,经理人会更有动机(如薪酬、职业发展、期权等)对投资者隐藏一些负面消息,这样就会增加股价未来崩盘的风险。在此理论基础上,本文从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与股价崩盘风险是否有正相关关系入手,运用2004-2014年我国上市公司的数据,并借鉴前期学者的研究方法选择合适的变量度量股价崩盘风险,调查两职合一是否可以作为影响股价崩盘的一个因素。其次,在得出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会增加公司股价未来的崩盘风险的基础上,加入研发费用、产品市场竞争程度、分析师覆盖率来将总样本划分为衡量信息不对称程度高低的不同子样本,通过对子样本之间的回归分析,发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合一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程度在信息不对称程度高的公司中更为明显。在验证了两个假设的可靠性后,本文通过(1)去除所有的控制变量(保留控制行业和年度指标);(2)控制其他一些董事会特性的变量;(3)运用公司成立时间(AGE)和会计稳健性(CSCORE)作为附加的控制变量对实证结果进行一系列稳健性检验,结果发现本文结论依然成立。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本文认为董事长与总经理两职分离的结构更适合我国上市公司,政府也应当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制度的建设,从而更有效地降低公司股价未来的崩盘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