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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社会”概念由西方学者提出,是研究西方社会的理论范畴。该理论不仅对西方社会的最终发展与实际道路选择有重要影响,而且对中国发展中的“公民社会”有启迪作用。
中国公民社会起步晚,发展缓慢,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地建立与发展,中国社会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逐渐超越政府组织,市场所能供给的范围,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中国公民社会获得了一定发展,公民社会组织发展壮大起来,并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为政府分担了部分重担。当然,在替政府承担了部分社会责任的同时,他们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权利,并试图通过积极地参与更加全面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市场经济地发展,社会生活中产生了多元化的利益主体,出现了对利益的注重与追逐现象,这种对利益的渴望,促使他们参与意识觉醒,并希求通过参与使社会政策的制定有利于自身的发展。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中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但是也出现了一系列矛盾与冲突,主要包括:社会不公、腐败问题等,如何最大限度地调节矛盾,切实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是现阶段摆在面前的现实问题,而社会公平、权利监督等对公民参与的诉求与呼唤,也是公民参与的内在要求,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方式。本文将从正在发展的中国特色公民社会入手,通过分析中国现有国情,针对现实存在的主要社会问题,最终得出公民参与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全面阐述了公民参与的现实性,具体方式以及参与的途径,为中国社会向更加健康、公平、和谐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手段,同时,如果能顺势引导中国社会公民组织,更重要的是激发公民参与热情和参与意识,将对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社会主要矛盾化解有一定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