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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个人所得税具有极强的政策性和公共性,这也使得个人所得税成为世界上最为复杂繁琐的税种之一。实践中,个人所得税不仅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更是进行社会收入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有力工具,已成为我国不可替代的税种之一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与完善,取得不俗的成果。社会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以及受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不足在实践中暴露无遗。本文基于我国现阶段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结合比较西方国家的相关规定,提示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存在的问题,借鉴个人所得税税制较为成熟国家的经验,汲取适合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发展的措施,逐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制度。文章主要论述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课题的研究背景及选题意义,现代法学家和学者们对个人所得税收制度的研究观点和写作过程中运用到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通过介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历史和现状分析,重点阐述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和缺点,并进行全面分析。第三部分比较分析西方各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税制,从它们的税制模式、税率税级、费用扣除标准和征收管理制度中汲取先进的经验和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制度的启示。第四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章节,主要提出了为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收法律制度的一些意见和建议。一项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只有顺应我国的历史发展规律和实际情况,才能称为一项合格的法律制度。根据个人所得税收制度的公平原则,从税制选择方面,由分类税制逐步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过渡,使税制科学合理,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从税率结构方面,降低边际高税率,拓宽低档税率的覆盖面,减轻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从费用扣除标准方面,改变全国统一的费用扣除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征税,实现税收公平;从征收管理制度方面,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立法、执法、守法等各个环节的法律制度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