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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基础,与经济社会发展直接相关,是保障基层政权稳定、国家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基石。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但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却严重不足,究其原因,是较低的财力水平与较多的事权承担相背离。财政自给能力关系到地方经济的健康长足发展,对公共物品的供给偏好产生影响,因此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找出影响甘肃省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的因素,并据此提出促进财政自给能力提升的建议。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代表的是本级政府自主筹集资金的能力,县级政府的税收收入分成、政府职能的承担都与财政自给能力相挂钩。税收收入的分成比例对财政自给能力呈正向影响,政府职能承担与财政自给能力呈负向影响,因此财力与事权划分是影响政府财政自给能力的重要因素。甘肃省在地理位置上位于我国西部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处于欠发达层级,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较低,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远低于中东部地区,从财力与事权划分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甘肃省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可以为贫困地区的地方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提供借鉴。本文有一定的理论基础:财政分权理论是财力与事权划分的前提理论;公共产品理论体现了研究财政自给能力的原因之一,即其对经济性和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偏好产生影响;产业结构优化与税收收入增长理论是解决财政自给能力偏低问题的方法指引。以此为理论基础,分析财力事权划分与甘肃省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的现状,采用理论推导与固定效应模型的研究方法,最终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通过研究表明:财力划分、财政自给能力滞后期及经济发展规模对甘肃省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事权划分、产业结构对甘肃省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根据研究结果,结合甘肃省县域现状,通过对财力与事权划分的进一步完善,以有效解决甘肃省县级政府财政自给能力不足的困境,具体措施包括:适度扩大县级政府的税收分成;合理界定县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加快甘肃省县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