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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间的经济活动往来日益趋向于成熟化,特别是对于转让定价特别纳税调整的操作正规化、规范化要求也越来越高。我国的转让定价法律法规目前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滞后于经济急速发展的大趋势,与国际上的相关法律和规定正在逐步趋同。2009年出台的《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在我国的国际税收反避税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指导意义和影响,但其中的转让定价方法的选用和可比公司的筛选在目前的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方面还尚属空白,转让定价方法和可比公司的筛选在特别纳税调整的同期资料报告中是两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和影响因素,它们是审查被可比企业与其关联企业的关联购销交易是否符合独立交易性原则的重要依据。 本文通过案例表明目前我国符合提交同期资料报告条件的企业在进行可比公司的筛选和分析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及通常的作法,文章最后提出更好地解决目前可比公司的筛选和分析问题的几点建议。全文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第二部分回顾了国际和国内的转让定价相关文献和研究;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企业出具同期资料报告的政治、经济和行业背景;第四部分介绍目前我国所使用的可比公司筛选的数据库;第五部分通过案例分析我国企业在可比公司筛选中出现的问题;第六部分提出改进现状的建议和意见;第七部分对本论文进行结论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