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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创新为驱动,其在高效利用资源、高技术、高附加值等方面满足我国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需求。近年来我国陆续推出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以制定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标、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在这些扶植政策背后是大力度的政府补贴支持。本文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试图探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补贴的相关绩效问题。出于对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阶段的考虑,本文将政府补贴的经济绩效作为主要分析目标,以企业层面和行业层面两个维度作为实证主体,设计并实施了如下的绩效考核方式:首先,在企业层面,控制企业规模、资产负债率等变量,考察政府补贴对于企业研发投入、研发成果以及自身效益的贡献程度。其次,在行业层面,控制行业规模、科技人力等因素考察其对于战略性新兴行业总产值增长和新技术产品产出的直接作用。最后,在传导机制方面,考察战略性新兴行业研发投入、专利产出和收益率对于行业总产值增长、新技术产品产值占比的作用,与企业层面结论进行链接,揭示从企业层面到行业层面的补贴绩效传导机制。本文的实证分析得到了如下结论:现阶段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补贴具有一定的绩效表现:表现在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补贴在企业层面无论对于企业的研发投入、专利产出甚至资产收益率方面都具有较为显著的促进作用,并且在专利产出的促进新产品产值占比方面的绩效传导机制通畅。但是,现阶段国内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补贴在一定范围内也存在绩效低下的问题,表现在政府补贴无论对于行业的相对增长率还是行业的新产品产值占比都不具有显著而明晰的作用,以产业相对增长率作为绩效指标时,无论是研发投入、专利产出还是收益率都无法对其产生显著的影响。以产业新产品产值占比为绩效指标时,研发投入和收益率指标这两个路径的传导机制第二阶段都并不通畅。通过上述结论,本文结合光伏产业重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拓展分析并从补贴模式设计、补贴后续监督和相关配套法规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