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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知识分子伦理知识分子是中国现代化的先锋与桥梁,没有知识分子的参与,中国的现代化不可想象。但是,鲁迅尖锐地指出担负这个使命的知识分子存在着两大致命缺陷:知识匮乏与道德堕落。而实际上,这两个问题在根本上反映的不仅仅是知识分子伦理重建所必须面对的自身内部困难,这两个问题导致的知识分子的内战更加反映了政治伦理中的一个古老难题: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对政府忠诚,又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应该拒绝效忠于它?这种分歧导致了现代知识分子的伦理与政治分裂。鲁迅面对这个困境时富于个性地将政治分为:“革命”和“统治”,赞成政治“革命”一面,而反对政治“统治”的一面。虽然如此,在政治斗争的夹缝中,知识分子伦理重建的立场依然在启蒙与救亡之间摇摆,精神界战士是鲁迅知识分子伦理重建的最终选择。第二章:阶级伦理在现代中国亟需团结一致、共御外侮的时代背景下,一场主张阶级分裂与对抗的阶级斗争的伦理合法性与现实必要性表现在哪里?这不但是无产阶级文学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整个政治革命至关重要的理论与现实问题。鲁迅以其对无产阶级反抗压迫的合理性论证以及对统治阶级道德堕落的揭露而成为阶级论的热情伦理赞成者。但在现实斗争中,鲁迅也隐约看到了这个庞大运动背后的黑风暴。在有意无意中鲁迅同时反映了阶级论的两个缺陷:是一种开明帝国主义和路径的问题。所谓开明帝国主义是垄断真理,宣称建立人间天堂的理论形态;路径问题在于阶级论出于对等级制的痛恨从而希望实现大范围内的平等甚至是绝对平等,这点很难在现代中国实现,如果硬要实现“大锅饭”式绝对平等将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鲁迅证明了阶级斗争反抗压迫,实现社会平等的正当原理,但是也反映了阶级论的缺陷。第三章:民族伦理个人主义伦理原则与集体主义伦理原则在价值立场上存在着明显冲突。但是,这两者却可以在一点上统一起来:现代中国无论是主张个性解放的五四运动还是主张集体主义的政治革命,其主要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国家、民族的救亡与重建。集体主义之所以能够压倒个人主义是因为它更加符合救亡的实际,而并非在伦理价值上完全压倒个人主义。鲁迅的意义在于:传统的党史叙事方式认为从个性主义到集体主义是一个新旧交替的线形过程,历史就是集体主义战胜个人主义的过程;鲁迅当然反映了这个过程,但是他更加主要地反映了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具体而立体的冲突,两种价值之间的碰撞。简单地肯定个人主义或者集体主义都会带来极为严重的现实的与历史的后果。第四章:宗法伦理五四以来中国思想界一个没有解决也无法解决的问题就是:既然对封建宗法制度的缺陷和严重后果揭示得如此充分,那么为什么这个制度及其幽灵还要如此顽固地存在?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在亚洲范围内,宗法制度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在有效运转。在现代中国宗法伦理表面上受到批判,实际上融入了中国现代化的灵魂;而在日本则公然地以宗法伦理作为现代化组织与动员的国民行为规范。鲁迅时代中国宗法制主要表现在以族权为特征的宗法体系还会为成员提供宗法的温情和庇护,日本的宗法制度主要表现为以皇权为特征的国家组织体系。这一点区别导致了鲁迅认为的日本国民性要优于中国。但在根本上两国都信奉一种以等级制度为核心的宗法体系。这使得两国的现代化都遭受了巨大挫折:二战失败是日本现代化的低谷,中国的文革是其现代化的最大挫折。鲁迅揭示了触目惊心的宗法制恶果,但是日本的宗法制表明这是亚洲的特点和信仰以及组织方式。要汲取历史教训,深刻改变这种宗法制度,不但需要自身深刻的认识和变革的决心,更加需要有效的机制来代替宗法制的功能。特别是以现代的伦理、法律、政治体系来代替宗法制下族权的温情和庇护,以及皇权的组织形式。结语:以上四章讨论了在现代中国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四对主要矛盾以及现代中国重建伦理体系的深层困难所在:知识分子伦理重建困难在于知识分子与政治的矛盾,是要服从民族救亡的大局还是要坚持警惕任何形式奴役的产生?阶级伦理反映了如果统治阶级的表现低于被统治阶级的预期,是要选择容忍还是开始新一轮革命?民族伦理反映了社会发展的终极意义表现在个人还是在集体?尤其是在民族救亡的背景下。宗法伦理反映出中国和日本代表了宗法伦理的“孝”与“忠”的两个侧面,两者也作为一个整体反映了宗法伦理与现代伦理的冲突,亚洲伦理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如何进行价值的取舍和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