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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在农业银行逐步退出农村金融市场以后,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在欠发达地区表现尤为明显。尽管从1996年信用社与农行脱离关系后,信用社由人民银行进行行业管理和业务监管,虽获得了巨大的发展,但是管理体制和自身经营中仍存在诸多困难与问题:基础薄弱、管理落后、亏损严重;资产质量差,贷款风险大;历史包袱重等等。因此,信用社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监管,才能既有利于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又不至于因为发展的冲动而引发其脆弱性及不稳定性。
论文首先概述了金融监管的一般的理论,然后对欠发达地区及信用社所处的环境即中国金融监管的具体约束条件进行了刻画,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信用社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并结合案例给出了现阶段对信用社监管的现实选择。
第一章重点讨论信用社监管的理论依据。通过经济学理论分析、回顾金融监管的历史演进和运用吉本斯挤提模型讨论银行的不稳定性,指出金融监管的目标是公共政策目标的一部分,概括为经济运行的效率、公平和稳定三个方面。由于金融中介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故有监管的必要性。
对信用社进行监管,首先面临一个监管主体选择问题,因此第二章第一节通过探讨金融监管的制度结构,说明我国实行分业监管,成立银监会将有利于对银行机构实施专业化监管,提高监管效率。第二节对巴赛尔协议和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概述。一方面,巴赛尔协议的思想和内容构成了我国现阶段的监管体系;另一方面,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是对银行机构实施监管的行为规范和操作指南。
从第三章开始,具体讨论对欠发达地区信用社监管的问题。
在第一节中,通过一些定性定量指标的分析,得出欠发达地区经济呈现三个特征:一是增长缓慢,综合经济实力较差;二是经济主体呈传统“二元结构”,农业仍是支柱性产业,工业尚处于化初期阶段;三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导致人均收入水平低,收入结构单一,增长缓慢,消费层次低。
第二节对信用社行为规范的内外部因素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考察。重点对信用社内部的产权与治理结构、管理体制、业务状况、人员素质和外部因素中的经营对象、竞争对手、监管者的现状进行了剖析,力图解释信用社影响行为规范的根源。例如,在对地方政府的信贷干预分析中,分别从多个角度说明信贷干预,一方面是由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等以及转轨期“弱财政、强金融”的格局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地方政府官员片面追求GDP的政绩或者个人利益和声誉造成的等等。该节分析目的是希望尽可能地全方位了解信用社,使其在行使监管权力时,能保持监管的客观与公正。
第三节对信用社面临的主要金融风险进行了分析。在上两节的基础上归纳出:信用风险是信用社的最主要风险,它来自交易行为的贷款对象(农户、中小企业)、贷款类别(方式、期限、用途、额度)、小额信用贷款(发放信用证)中的各个环节,以及农业风险是造成“三农”被动违约的主要原因。操作风险是信用社突出的金融风险,它来自于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内控制度薄弱,金融诈骗和业务信息落后四个方面。
第四章则以四川省资阳市信用社监管案例为重心,运用前面的分析思路与框架对欠发达地区农村信用社监管进行具体的研究。
第一节列举信用社虚列成本、随意摊销列支费用,内部组织结构安排、信贷风险控制等违规现象,指出监管内容必须要宽口径和深入;第二节列举信用社所处的地理环境和经营机构、人员、资产规模等指标值,说明对信用社监管的力量有限,需要进一步加强机构、人员的配备;第三节列举并分析某贷款大户的信贷发放中“三者”(监管者、被监管者、地方政府)的行为和高风险、资不抵债信用社资产状况,指出由于地方政府的干预、信用社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将导致监管的协调成本增大,支持、救助和处置问题信用社需要付出相当高的代价。
最后一章主要是对信用社监管进行总结与展望。
第一节在回顾前几章内容的基础上高度概括了制约信用社经营发展,形成金融风险的因素,给出了现阶段信用社监管的选择,即(1)经济发展是永恒主题,监管必须建立在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上;(2)监管应适应金融发展的需要,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3)监管应结合信用社的自律和监管部门的他律;(4)监管制度必须符合各地区的基本实情。
第二节则提出了对信用社监管面临的挑战。由于信用社受自身约束条件的限制,风险性监管可能会背离监管本意,失去监管的初衷。因此,监管部门需要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化解信用社当前的突出矛盾,只有矛盾解决了,才能实现风险监管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