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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颁布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推进政校分离”的改革任务。行政任命校长的方式,已被视为高校行政化的主要症结。为了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变大学行政化倾向,回归大学学术本位,深化高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势在必行。2011年教育部首次在东北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两所直属高校,面向海内外公开选拔校长:2012年教育部再次进行第二次面向广大社会、公开选拔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和中国科药大学等三所直属高校的校长。2016年3月北京大学发布《关于公开遴选北京大学副校长的公告》,面向校内外公开遴选1名副校长。公开遴选高校校长,已悄然兴起。但是一项新的制度产生,既需要我们在黑暗中摸索,也需要我们向外部学习借鉴。与我们有着同根文化的台湾地区,早在20年前就开始了大学校长的遴选,已经形成具有台湾地区特色的大学校长遴选制度。本研究从台湾地区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的校长遴选标准、遴选主体、遴选程序、遴选原则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台湾地区大学校长遴选标准除了符合《教育人员任职条例》的基本规定,要具有学术背景与工作年限相匹配的行政工作经验外,还需要具备较强的治校理念,任期年龄不能超过65岁,需要认同大学的教育理念,在日益全球化和人才竞争加剧的背景和趋势下,大学校长候选人还需要满足如籍贯、党政职务限定等一些特殊要求。台湾地区大学校长的遴选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政府角色由传统的管理者转变为监督者,大学自身充分拥有校长遴选的自主权,在遴选机构—遴选委员会的组织下,委员组成有学校教授、学生、校友、社会公正人士、教育部官、董事会等多元参与校长遴选,凝聚多方意愿,彰显大学自主精神。台湾地区大学校长遴选,采取了自荐与推荐的方式,在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竞争的原则和前提下,从候选人材料搜集到审核、投票、报备、确认任职等几个阶段,严格按照遴选委员会的部署要求,每一阶段校长遴选信息公开。一种制度既有优点也有弊端,校长遴选制度在台湾地区发展了二十多年,大学校长遴选的经验与教训,在大陆地区校长选拔情况的基础上,可以为大陆地区高校内部结构治理、改革校长选拔制度方面带来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