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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民主法制健康发展之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推向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全面深化改革、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中国的历史性、时代性任务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战。在这个重大的历史关头,理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演进的历史脉络,客观真实地呈现其历史全貌有着积极的现实意义。目前,依法治国历史演进的研究主要包括文本类、人物类、关联类、专论类、过程类等,聚焦的内容包括依法治国的内容、关键、途径、成就、制约、反思等,但在整体上尚存在重记叙、轻评析的遗憾,且对于阶段的界定、阶段标志的介绍比较模糊。本文在在占有大量历史材料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客观地叙述并考察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依法治国方略的历史全貌,重在理出这一动态过程中的主线,将各个阶段依法治国的发展状况纵贯式地进行串联,并从时代特点和法制任务视角下,考察各个阶段依法治国实践的主要情况和重大创举,突显指导理念上的承接性和突破性。研究方法上,强调写史与论证的结合,综合利用历史学、政策学、社会学、法律学研究方法工具,采用图形及数据分析,将文字描述这一类较为抽象模糊的呈现方式转变为简明直观的数据图表,这对于党史研究是一股新注入的活力,同时,时间跨度的选取以及阶段划分结果与已有研究鲜有重叠,依照一定时代背景下的法治建设任务对依法治国的发展阶段进行重新认识,或对深入认识依法治国的使命性、时代性有所助益。导言介绍了选题的缘由与意义、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正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对新中国成立后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30年法制建设的状况作了简要回顾,重点论述立法、司法、执法工作初步成果缺乏巩固的根基,法律生活片面强调阶级专政职能而忽视公民权利的保障,法律工具主义认识下“法唯政策、指示是从”的恶果,与下文依法治国重大突破形成对照。第二章主要考察从十一届三中全会法制拨乱反正后到党的十四大宣布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历史时期法制建设的中心任务,包括民主法制理念、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司法机构、公民法律信念等。同时计划体制固有的弊端及“文革”时期“无法无天”的阴影使得法制建设呈现防御为主的局限。第三章介绍从1992年法制道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并轨起,在理论层面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等内容,在实践层面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等其他重大创举,还分析了中国作为现代法制后发国家在法制进程中的限制和不足。第四章论述了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集体的法治理念的新突破、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律体系在宪法、党内法规、军队法律等立法方面的新拓展,以及在司法改革等方面的法治调整。第五章以前四章考察与分析为基础,总结依法治国演进的规律与主要历史经验,并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进行了展望。通过对这一过程的回顾,总结出以下几条主要规律:其一、整体形态上体现了鲜明的历史烙印与时代特色的融合;其二、演变趋势上经历了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的进阶;其三、法律的地位愈发强调,与其他话语权(党、政、民)的关系认识深化;其四、法律内涵上从片面强调专政到注重公民权利的保障。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第一,注重党的领导性和人民的主动性;第二,注重立法的科学性和践行的有效性;第三、注重法治的一般性和国情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