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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的上市公司依然以国有企业为主,私营企业力量还比较薄弱。研究最终控制人类型对企业绩效的影响,有助于搞清楚国有企业能否创造价值以及如何创造价值这两个引人注目的问题,同时也可以为我国下一阶段的国企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理论指导。 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了国有企业的绩效并不差,甚至地方国企的绩效还很优秀,这说明国有企业是可以创造价值的。更进一步的研究发现,国有企业绩效表现优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花重金聘用了优秀的管理层,即国有企业可以通过聘用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来创造价值这一规律,同时也发现了国有企业支付给管理层的薪酬明显偏高这一规律。 本文通过门槛回归分析将全部上市公司分成中小型成熟型企业、中小型成长型企业、大中型成熟型企业、大中型成长型企业,并且发现在不同类型的企业中,最终控制人类型对企业绩效的影响不尽相同。中小型成熟型企业中,地方国企绩效表现较好;在中小型成长型企业中,私营企业、央企和地方国企这三种最终控制人类型的绩效表现没有显著性差别;在大中型成熟型企业中,地方国企绩效最好,私营企业居中,央企的绩效最差;在大中型成长型企业中,私营企业和地方国企绩效较好,央企绩效较差。 论文最后基于研究结论给出了政策建议。其中包括国有企业应当聘用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来管理企业;央企在适合的条件下可以通过拆分成区域性质的地方国企来提高整体的绩效和竞争力;国家应当鼓励国有企业投资或者直接参与到新兴行业,国家应当为私营企业形成核心竞争力或者从事新兴行业提供税收和政策支持,这对形成国家的创新能力和产生国际优秀品牌企业具有最有效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