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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上市(Dual Listing)是指同一家公司分别在两个不同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融资的现象。1993年,在香港H股上市的青岛啤酒回归A股,是第一宗中国公司双重上市。截至2007年12月31日,在香港主板上市的103家H股公司中,已有中石化等51家公司先后回归A股市场,成功实现双重上市。
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公司双重上市行为有两个突出特点:第一是路径不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公司双重上市的模式是先在国内资本市场公开上市,而后再到国外资本市场实现双重上市。而绝大多数中国公司采取的是相反的双重上市方式,即先“走出去”到境外上市,而后再“返回来”到国内上市。第二是政府主导公司上市行为,这体现在双重上市公司都是国有企业或者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走出去”与“返回来”的时机选择,有明显的政府意志。
首先,本文在对国内外学术界有关公司双重上市动因的研究成果进行系统归纳、整理的基础上,系统论述了双重上市动因研究的两大基础理论,即市场分割理论和公司治理理论,并回顾了中国公司双重上市的发展历程,深入分析先“走出去”再“返回来”上市这一独特融资路径背后所存在的现实因素,对中国公司双重上市的动因作初步分析。
其次,本文逐步分析阐释了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的动机,即利用海外上市的“门槛效应”促进、改善公司治理,在运用“绑定理论”解释中国公司如何通过在香港上市促进公司治理的同时,通过理论考察了中国公司海外上市后公司治理改善的状况,以验证海外上市改善公司治理的实际效果。
再次,本文系统分析了H股公司回归国内主板市场的动因和模式选择,并通过历史过程描述考察,揭示2004年以后H股公司持续回归A股市场的原因。
最后,本文得出以下研究结论:第一,中国公司海外上市“走出去”的主要动因是在继续保留控股权的前提下,改善国有大型企业的公司治理;第二,中国公司从海外回归国内主板上市的主要动因是:由于国内资本市场与海外资本市场的市场分割,A股市场产生的巨大资金效应,是吸引中国境外上市公司纷纷回归境内A股市场实现双重上市的主要动因。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并总结研究局限,就后续研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