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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号的重要性也日益被商事主体所重视。而与此同时有关商号的纠纷、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如何对商号进行法律保护,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而商号法律制度中的一些关键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司法实践与学术界。因此,开展对商号法律制度的研究已经成为法学研究与司法实践工作中的紧迫任务。本文针对我国商号法律保护的现状进行探讨,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对于如何完善我国商号法律制度问题加以论述,以期对我国的商号立法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本文按照商号权利的取得、内容及行使的思路来设计。本文主体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研究商号法律制度的基本理论。商号的概念是本文研究的前提和基石,也是建立商号法律制度的基础。该部分从界定商号的概念入手,明确了商号是区别于商业名称、企业名称的独立概念。然后对商号的功能以及商号与其他商业标志的关系进行了论述,并介绍了商号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二部分研究了商号取得的方式与要件。商号取得的方式直接关系到商号权的效力范围。该部分先介绍了国际上商号取得的不同方式,进而评价我国的现行做法,并提出一些改善建议。我国商号取得方式存在一定的缺陷,为国内企业提供的只是有差别的保护,根据企业名称登记机关的级别而享受不同的待遇,而为外国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则一律提供真正的国民待遇,提供全国性的保护。同时现行立法采取的按照登记机关辖区、行业和组织形式(经营特点)来限定名称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必然影响到商号权利的充分保护。而从我国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法规对企业名称构成要素以及商号的禁止性规定十分地具体详尽,但这并不能涵盖现实中的所有问题。 第三部分研究商号权的性质与内容。于商号权的性质,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而笔者认为商号权是商事主体无体财产权的一种,即知识产权,它可以作为知识产权使用、收益、转让和处分,且与商事主体的营业密不可分,是商事主体财产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商号权的知识产权属性是商号权保护的关键。商号权的主要内容包括专有使用权、许可权、转让权、救济权。着重研究了专有使用权的效力范围,专有使用权作为商号权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