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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涉及夫妻一方串通夫妻以外之他方,通过伪造虚假债权债务等方式虚构民事纠纷,企图骗取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或调解书,以期于夫妻析产时转移出原属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为模式的虚假诉讼为研究对象,通过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夫妻法定财产制下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不足,结合案例分析该类虚假诉讼产生的原因与特征,引入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与2015年公布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解释》)规定,从实体法与程序法角度寻求对本文所述同类虚假诉讼的规制办法,并比较现行制度的不足,以期提出合理完善建议。本文共分引言、正文、结语三个部分,正文部分又分三个章节。第一章“我国夫妻债务的理论与实务”,通过对夫妻债务制度现行规定的分析与历史嬗变的比较,总结出夫妻共同债务纠纷虚假诉讼频发实体法上之原因,包括共同债务推定规则的适用、婚内析产的不完善、难以举证可对抗第三人之抗辩等;后结合两则案例,剖析夫妻债务规定如何作用于虚假诉讼,同时分析该类虚假诉讼的行为模式及与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关联,例如举证责任分配、自认规则等。第二章“夫妻串通型虚假诉讼实体法分析”先从夫妻财产制度变更、夫妻财产管理处分权之限制与夫妻财产制公示等三个方面叙明法国、德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夫妻财产制度的立法规定,结合我国现行制度提出建立家事代理制度、非常财产制度与夫妻财产制登记制度规制虚假诉讼的完善建议。第三章“夫妻串通型虚假诉讼程序法分析与治理途径”先从域外对虚假诉讼的相关立法规定及同我国民事诉讼法对应的域外制度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现行诉讼过程中同类虚假诉讼频发之关键症结所在诸如自认规则、调解制度等,结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对同类虚假诉讼的规制与救济展开分析,探寻现有制度的疑点,提出完善建议。结语部分为本文写作的简单回顾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