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当前的时代是治理的时代,需要各部门的参与和配合,注重政府治理的现代化,同时也是为社会提供良好公共服务产品的时代。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在整个国家体系中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遵循着民族自治制度的框架来进行本地区的综合治理。本文通过学习和总结国内外相关学术研究成果,探讨了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定义组成和评价结果。通过厘清内涵,为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治理能力现代化状况分析打好了理论基础。与此同时,提炼出了专家学者关于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些理论成果,通过一系列的梳理和升华阐发,增强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权威。边疆地区地方政府在提升治理能力建设的过程中得到了政府、市场、社会和民族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的成绩不容忽视,例如公共服务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公共政策水平明显提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日益完善。但由于边疆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程度较低、政府职权职能更新太慢,市场机制作用发挥太局限,地方治理资源落后有限,边疆治理的转型和重构进程缓慢,使得政府的治理职能难以发挥,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治理环境的特殊性。究其原因是治理主体现对代治理理念学习和贯彻不够、治理手段创新不足、协同治理机制乏力、信息化水平较低等诸多方面有所欠缺。从总体上看,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执政能力现代化发展初期尚处在一个较低的状态,治理水平层次还属于初级水平。因此,有必要积极探索提升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道路。根据影响政府治理能力的相关要素构成和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为了能够探索构建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标体系的目标得以实现,且应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本文运用多种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分析方法,以此为促进云南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提出建设性意见。我们不仅要遵循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顶层设计,还要结合“一带一路”战略和其他政策框架。因此,面对宏观形势,要以服务型、法治型和信息化政府为基本方向,提高政府治理能力。通过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组织自治,改善生态环境,提高政府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