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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通常被认为是一种道德的、亲社会行为,是向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或利益,增强他人福利的行为。影响捐赠行为的因素有很多,已有研究多集中于“哪些人更有可能捐赠”“如何吸引更多捐赠者”的问题,即探索捐赠者的特征如何对捐赠行为产生影响。近年来有研究认为,当受益人对自身困境负有责任时,人们会倾向于认为其罪有应得。同时有大量研究认为道德认同对亲社会行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道德认同并不会无条件的增加慈善捐赠行为,道德认同在作用于亲社会行为的过程中,也受到道德认知与道德情绪等其他因素的影响。从认知、情感与特质等综合性的角度探讨道德认同对亲社会行为的作用机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研究选取在校大学生和研究生为被试,拟采用测量和实验的方式,试图检验受益人责任对道德认同与捐赠行为关系的调节作用,并在此基础上,从认知和情感角度探究公正和共情在这一调节效应发生机制中的具体作用,拟开展两项研究。研究1,采用不同的指导语操纵受益人责任水平,通过真实的金钱捐赠分配任务,检验受益人责任在影响道德认同与捐赠行为关系中的作用。研究2从更加生态、系统的角度,把捐赠行为看成是由个体的情感、认知和人格特质共同决定的一种外在表现,进一步检验了在不同受益人责任条件下影响捐赠行为的内在心理机制,将认知、情感与特质等多因素整合起来建立综合模型。研究证明了受益人责任会对道德认同和捐赠行为的关系起到调节作用,而共情和公正这两个因素是这一效应的中介因素。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受益人责任在道德认同影响捐赠行为的关系中起调节作用;(2)受益人低责任条件下,共情和公正在道德认同影响捐赠行为的关系中起多重中介作用;(3)受益人高责任条件下,公正在道德认同影响捐赠行为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4)受益人高责任条件下,个体自身不道德行为的启动会提高被试对受益人的共情水平,共情在道德认同影响捐赠行为的关系中起中介作用。以上结果表明,对于低责任的“可怜之人”,道德认同通过共情和公正的中介作用而增加捐赠行为,但是对于具有“可恨之处”的高责任“可怜之人”,捐赠者会更多关注于捐赠的公平性。更重要的是,回忆自身的不道德行为会提醒人们“人非圣贤”,增加对“可怜之人可恨之处”的理解和认同,提高人们对高责任受益人的共情水平,进而影响捐赠行为。因此,本研究对丰富亲社会行为领域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为政府或非营利性机构制定有效的募捐政策以及提高国民道德素养提供有利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