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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2002年开始在安徽和吉林的部分地区进行对农民直接改革的试点工作,2004年这项政策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同一时期的农业新政策还有良种推广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税的减免等。为评价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变动的实际效果,本文采用PMP模型,在对五个样本县340户农民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政策模拟,分别从对农户的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以及农民收入三个角度比较和评价政策的效果,作为对照,本文也对这一时期的其他新农业政策做了比较。最后文章还对各种政策的执行成本进行了案例分析,并在总结和借鉴欧盟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农业补贴政策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政策建议。
本研究认为在相同的补贴标准条件下,按照计税面积补贴,农户实际获得的补贴金额最多,对收入影响也最大,但补贴并没有起到刺激粮食生产的作用。在我国补贴标准较低的前提下,采用脱钩的形式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对农民收入的实际影响也很小,其主要的政策影响更多的是向农民发出一个政府重视粮食生产的信号,鼓舞农民的种粮信心,而取消农业税的政策效果与脱钩直接补贴类似。挂钩补贴提高了农民种粮收益,可以实现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产量的目标,这种补贴形式也被广大农民认可。除挂钩补贴以外,良种推广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都能够起到促进粮食生产的作用,同时,这两项政策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现代化、改善粮食品种结构,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上述农业政策的调整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实行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补贴形式多样,没有形成一套固定而简便的实施程序,即使在同一个地区,政策实行过程中也常有变动,不利于农民的理解和执行成本的节约;其次,政策之间缺乏协调,没有与对农民直接补贴、放开粮食市场相配套的粮食储备制度。粮食市场价格平抑机制等相关政策措施都有待建立和完善;第三,没有明确政策执行成本的分摊问题,造成补贴规模越大成本负担越多;最后对农户的补贴标准也有待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的政策建议包括六个方面:第一,为确保粮食安全,主产区补贴应当与粮食生产挂钩;第二,突出重点,补贴政策向粮食主产区倾斜;第三,稳定粮食直接补贴,积极推进良种补贴和农机补贴;第四,规范补贴政策的实施程序,配套各级机构的财权与事权;第五,加快粮食储备体系改革,建立粮食市场价格平抑机制;最后,要重视农村发展,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城乡社会的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