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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问题一直关系到我国"三农"问题的各个维度,在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整体发展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影响。进入到"十三五"开局之年,党和国家面对"三农"问题的新态势提出了"农业供给侧改革"等新认识,这对我国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也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问题直接倒逼农村公共行政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并且有望作为这二者改革的突破口,构成我国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工作的重要一环。不仅如此,改善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还带来优化农村社会环境、促进农村社会形态的发育、培养出农村新的社会力量等正的社会外部性,这些为农村贫困、城乡二元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新思路。县级政府在我国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设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国家分税制改革和取消农业税之后,在农业公共服务供给方面,县级政府实际上承担的责任在增多。但是由于财权和事权的高度不对称,县级政府在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上困难重重,同时由于供给偏好的存在和供给观念的落后,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较低。在近些年的供给改革中,县级政府缺乏管理创新的能力,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比较单一、落后,改善农业公共服务的配套政策也缺乏体系,这些都制约着我国农业公共服务的进步。文章依托公共产品理论,对农业公共服务的概念进行了新的界定,同时以主流的公共管理学理论为指导,以农业公共服务"三重螺旋模型"为内核,以平陆县的农业公共服务供给为例,梳理了其供给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从农业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四维角度对导致供给失败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对我国县级政府农业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进行了"三方四维"改良设计:一是对县级农业公共服务三方供给主体合理定位;二是理顺县级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价值观;三是改良县级农业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四是完善县级农业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