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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及中国“引进来”和“走出去”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步伐明显加快。作为境外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也取得了重大成就,特别是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在企业境外投资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应看到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存在的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和风险的存在,不仅会对我国的经济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而且也是我国境外投资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阻碍。因此,作者以我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失利的原因分析及法律对策为研究主题,以中海外波兰A2高速公路案和中国铁建沙特麦加轻轨项目这两个典型案件为基础,运用案例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深入分析我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失利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的具体法律对策,以期对我国境外投资的健康发展及我国境外投资立法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建议。论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我国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失利的两个典型案例进行简要介绍。中国铁建中标沙特麦加轻轨项目,由于对工程量预算不足,对当地的投资环境缺乏全面的了解,企业最终亏损额高达41.53亿元,给中国铁建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中海外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中途停工,中海外宣布放弃该工程,波兰当局宣布解除承建合约,并向中方索赔2.7亿美元,同时禁止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海外公司中海外等公司三年内参建或投标波兰工程项目。上述两大公司都拿出最强实力来争取国际承包工程,然而一个停工解约,另一个则出现了巨额亏损,突出显示了中国建筑企业境外投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分析中国企业境外投资失利的典型案例。第二部分主要是分析我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失利的原因。结合中海外波兰A2高速公路案和中国铁建沙特麦加轻轨项目,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失利的原因主要包括:首先,对东道国的投资环境不熟悉;其次,对国际工程通用的标准合同了解不多;再次,少有力的风险评估及预警机制;第四,企业内部的管理机制不严密;最后,我国关于境外投资的监管制度不到位。第三部分提出我国企业境外承包工程风险防范的具体法律对策。作者认为,针对上述造成投资失利的原因,企业和政府层面都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企业而言,企业在投资前要主动熟悉东道国的投资环境;熟悉国际通用的标准合同,注重运用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完善自身内部管理制度;在争端出现时积极解决境外投资争议。对政府而言,国家应在完善境外投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加强对境外投资的监管,从多方面维护企业境外投资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