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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房地产税立法的呼声逐渐高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8、2019两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提到我国应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1建立健全房地产税立法,推动我国房地产税顺利开征,已成为税收领域的重要任务之一。我国即将建立的房地产税与现行房产税的概念有很大的不同。新房地产税立法的主要呼声是要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整合优化,形成一个严密、完整、主张普遍征收的房地产税体系。这样一个由多税组合的房地产税,应该如何选择计税基础?因此,本论文结合我国国情及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就我国即将立法的房地产税的税基的设计进行研究。本篇论文主要分为五个章节:在第一章中主要从我国基本国情与实际情况出发,主要对本文的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目的及方法等进行了说明,以此论证该文选题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第二章是对房地产税的理论分析,主要包括对房地产税相关概念的简述,房地产税的立法目标、税收原则以及国内外文献综述。笔者认为房地产税及其税基的设计在符合“调节贫富差距、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优化不动产资源配置、提高地方政府治理能力”等立法目标的基础上,也必须适用“税收财政、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等原则。此外国内外学者大都认为房地产税应以市场评估价值作为税基,我国此税立法的首要目标应当是为地方政府提供财政来源。第三章是从税基种类出发,对不同种类下典型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税税基设计以及征收管理情况等进行分析,从而总结出影响房地产税税基的相关因素如政府政策、财政体制、经济水平等。这有助于我国吸收、借鉴各国房地产税制以此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房地产税税基。第四章是对不同类型的税基进行比较。笔者选择了税收公平性、收入增长性、征管效率性、民众认可度作为计税基础的参考目标,通过分析它们的重要性与可行性分别设置了不同权重,再将年租价值、不动产面积、市场评估价值三个不同的计税基础在不同的指标下的表现予以排序,并赋予不同的分数量化,然后依据公式计算综合分数,由此得出本文结论:年租价值是我国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的最优选择。随后就税基评估方法进行了讨论。第五章是房地产税税基配套制度的建设,主要对房地产税征管队伍建设、税收信息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提出了相关建议以此推动我国房地产税税的开征与运行。本文的创新点在于:1.本文的结论与立法的主流声音不同,认为应当将年租价值而非市场价值作为我国房地产税的计税基础;2.本文采用了理论阐述、实践分析、数据论证等多种方法与角度相结合的方式来分析我国房地产税税基如何进行设计。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1.本文没有计量实证研究,只是从理论角度结合数据统计分析展开研究;2.本文没有涉及具体的税基评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