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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全国财政收入总量由1995年的6242.2亿元,提高到2005年的26355.88亿元,年均增长17.36%,财政支出也由6823.7亿元,提高到28360.79亿元,年均增长17.15%。由于,政府“公共需要”作用领域服务范围的扩大、“三农”问题的凸显和落实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对地方财政可支配财力,可调度资金规模以及中央地方财政体制设计提出了更多的要求。政治、经济和文化因素导致地方财力增长艰难、财政体制等制度性因素导致地方政府所承担的事权与财权不对称,以至基层财政运转不顺畅,不能发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作用。基于解决县乡财政问题,本文在调查和阅读的基础上,对欠发达地区县乡财政现状,如分税制、地方财政自主权、专款项目及其县与乡之间财政关系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描述。在分析研究中发现欠发达地区县乡财政存在债务、财政非预算、支出管理混乱、支出结构不合理和转移支付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基于“三农”问题的解决和推动新农村建设进程,在对欠发达地区县乡财政现状和问题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对欠发达地区县乡财政问题的解决和县乡财政体制的发展分别从原则、行政体制、政府职能、税制、财政体制及转移支付等方面提出以下自己的看法和建议:(1)建立县乡财政风险预警防范化解体系,主要是县乡负债的清理整顿和治理、建立健全县乡财政风险披露制度建和健全县乡财政风险的统计和预警体系。(2)改革行政体制。首先,改革行政机构、压缩行政级别;其次,改革行政体制,压缩财政支出。(3)对县乡财政体制改革采取不同路径的原因进行分析。(4)完善规范税收征交体制,完善时应遵循效率原则、适应原则、恰当原则和经济利益原则。(5)对财政体制进行再设计,促使财政层级编平化、事权与财权对称以及对预算和收支进行改革。(6)为确保县乡公益建设和县乡机构运行,应规范和扩大转移支付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