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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产生和发展,逐渐衍生出了一个有别于并且独立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空间,在这个虚拟空间内,越来越多的人把在现实社会无法表达的观点通过这个空间以多种方式表达出来。随着表达权在网络空间的扩大,而扩大的表达权则与传统的舆论日益融合产生了一种新的并且独立于传统的舆论模式——网络舆论。这一新的舆论形式往往能以产生比传统舆论更具压力的方式对公权力进行监督并促使其回到公共利益的目的属性上来进而引起公权力对网络舆论的重视,公权力对网络舆论重视的结果就是其对网络的渗透,渗透到网络空间的公权力在规制言论方面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把传统线下“把关人”的功能运用到线上来。“把关”功能从线下到线上的嫁接就给网络舆论和公权力的互动提供了对话的契机,在对话过程中,公权力如何回应代表私权利范畴的网络舆论,以及面对私权利的合理诉求,公权力如何运作,这些就成了研究的重点。本文以“雷洋事件”为切入点,大致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把事件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山羊月发布题为《刚为人父的人大硕士,为何一小时内离奇死亡?》的帖子引发的第一轮网络舆论浪潮;第二阶段是各大新闻媒体以及专家学者作为“意见领袖”对网民的理性引导与公权力展开对话;第三阶段则是检察机关在网络舆论的压力下介入事件。事件按照时间划分为三个阶段,但是三阶段之间又有内在联系,所以在行文过程中有交叉论述部分。本文从学术视野出发,通过观察这三个阶段之间网络舆论与公权力的互动,探讨网络舆论对公权力作用的具体方式,最后得出结论,侧重对客观事实的阐述与学理探讨。首先是作为公权力象征的警方与网民在网络空间的话语权争夺,在话语权争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网络舆论促使公权力关注网络舆论关心的公共议题,从而把议题纳入公共议程的设置范畴并最终就网络舆论的内容设置公共议程。在公共议程主导下的检察机关作为公权力的内部矫正力量最后进入公众视野对警察权进行矫正,以回应公众在第一阶段对公权力的质疑。最后从事件本身扩展到公权力在对网络空间信息资源控制的问题上,应该以不妨碍作为私权利的表达行为为界线,进而延伸到网络空间表达所形成的网络舆论可能存在的民粹倾向对公权力是否存在正向作用上来,最终得出结论:网络舆论作为公民表达行为的产物在本质上与公权力形成的是私权利与公权力的互动关系,在这种互动关系中,网络舆论对公权力发生作用的方式只是一种传导机制,即把压力从公权力外部传导到公权力内部,通过公权力内部力量矫正偏离轨道的公权力,而网络舆论本身并不能矫正公权力,只是作为触发公权力内部矫正的压力传感装置。反映在“雷洋事件”上就是网络舆论把压力传导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把事件纳入法律程序并接受公众监督,最终以有效证据做出判断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进而回应网络舆论对真相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