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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干,建国后的管理方式受到前苏联模式的巨大影响,但管理创新的脚步从未停歇,“鞍钢宪法”的出现就是一个典型。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国有企业管理改革,历经放权让利、实行承包责任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几个阶段,在二十多年的改革历程中,国有企业无论是从企业制度还是内部管理上都出现了明显的“西化”趋向。尽管总体上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如果失去政府支持,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仍远远低于其他性质的企业。企业活力和经济效益低下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每一个时代都有与之脉搏相契合的管理方式,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的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管理方式是什么?国企改革如何深化?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时代性课题。本文正是从社会主义制度以及现代市场竞争对企业管理的要求出发,提出人本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必然选择。 本文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对企业管理的要求表现于管理的社会属性。由于管理具有维护和巩固生产关系、实现特定生产目的的功能,因此,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管理与资本主义私有制企业的管理有本质差别。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所有者之间的对立决定了管理的目的是实现资本所有者的利益,管理的实质是监督。在社会主义国有企业中,员工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双重所有者成为国有企业的主体,管理目的不在于利润最大化而在于员工素质技能的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