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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述人称”是小说叙事理论的重要概念之一。但是关于叙述人称的理论研究,一直以来都注重结构主义研究范式,叙述人称的运用更多的是作为一种技巧形式,其中“立足点说”更是从叙述者与故事世界诸元素的空间关系出发,将叙述人称划分为第一人称叙述与第三人称叙述,否认第二人称叙述的存在,这样也导致了叙述人称理论研究的式微。但是笔者认为,叙述人称不只是技巧,而是具有一定的人文意义,关注不同时期叙述人称的运用所呈现出的特点,会发现它同这个时期人类主体性的发展是相关联的,体现了叙述者不同的叙述姿态。本文试图摆脱结构主义研究方法的窠臼,从人文方面重新发现叙述人称的意义,通过分别解读三种叙述人称的重要作品和文学现象,分析三种叙述人称的运用效果及其理论意义,从而进一步发现蕴藏在三种人称本质上的哲学及人文意义:叙述人称的运用和人类主体性紧密相关。第一章通过对叙述人称概念的辨析,认为叙述人称的理论研究应该跳出结构主义叙事学的范式,从更广泛的人文学科来发现叙述人称的理论意义:叙述人称是叙述者不同姿态的体现,而这种不同姿态在小说中的展现具有一定的哲学意味。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别从具体的三种叙述人称出发,分析三种叙述人称小说的特点和效果,分别代表了不同的叙述者姿态以及其背后暗含的哲学意味,这与不同时期人类主体性的特点是紧密联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