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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是中国古代皇权专制加强的一个时期,但是明朝仍然摆脱不了内忧外患、进而被新王朝取代的历史宿命。明末以黄宗羲、王夫之、顾炎武为代表的思想家,身处易代之际,痛定思痛,对于君主专制体制进行深刻的反思,并提出政治改革的构想。他们的政治批判和体制构想是以公私之辨为线索的。君主之私和天下之公的对立为明末政治思想的展开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明末思想家批判君主之私,认为君主之私是王朝所有政治问题的总根源。这种批判的意义首先在于否定了君主专制的合理性。君主专制的合法性建立在君主具备高尚的道德或能为社会提供秩序的功能之上,而君主的自私本性不仅与君主专制理论的前提假设相违背,更是社会失序、混乱而至覆灭的主要原因。基于君主的自私,明末思想家提出要调整君臣之间伦理关系,原来父子式的君臣关系被否定,而代之以师友式的平等、独立关系。君臣之间以道义而结合,因天下之公的职能而平等合作。因此,他们提出君臣分权共治的主张,建立一个以官僚士大夫为主导的政治体制。他们批判专制君主的法治手段只以维护自己的产业为目的,根本不为天下之公着想。法治束缚了官僚士大夫,使他们处于无权和岌岌自危的状态,根本就没有能力和精力去行使公共职能,由此引发诸多问题,最终导致内忧外患。所以,限制君主之私,必须首先废除君主的一家之法,实行天下之法。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意味着制度改革,即对于政治体系内各个阶级、阶层、集团等政治主体的利益及其相互关系的调整和规范。以天下之公为目的,明末思想家力主强化官僚体系,增强士大夫在教育和人事选拔上的自主性,并通过地方分权来限制君主之私的扩张,同时,他们力主消除宦官和胥吏集团在政治体系中的不利影响,并缓和与作为官僚机构服务对象的农民和商人之间的矛盾。明末思想家还肯定了私和欲的客观存在和合理性,但认为应该用理加以规范和约束。对于那种主张个性和欲望解放、破除一切权威的思想倾向则予以批驳,重新确定儒家正统思想的合法性。总之,公私视域下的明末政治思想所构建的是一个以官僚士大夫及其意识形态为主导的政治体制,这是明末政治思想的实质和主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