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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以来,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迎来了新的历史机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也对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相关内容做了政策性阐述。2014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旗帜鲜明的指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并对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出了具体要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已经迫在眉睫。我国正处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历史时期,农村既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突破口,又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所在。本文立足统筹城乡视角下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开展研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以下3个方面:首先,阐述了研究意义和方法,总结了国内外研究的动态,以马克思经典作家关于城乡关系的论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关于城乡关系理论、和谐社会、社会公平正义为主要理论基础,对与统筹城乡视角下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几个相关概念的内涵进行了阐释。其次,阐述我国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历史演进过程,并对我国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在了解了我国在人民公社时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后以及农村税费改革后三个时期的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状况基础上,针对当前我国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主要表现,文章认为我国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差距过大主要存在受国家发展阶段影响、公共财政制度不完善、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不畅、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微薄等因素影响。城乡二元结构是造成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不均等的最主要原因。最后,提出实现我国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与对策建议。文章认为,实现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民主法治、循序渐进、权责分明等基本原则,并进一步提出相应对策,即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确立平等的城乡居民身份;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体系,从法律上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决策机制,突出农民需求导向;完善公共财政制度,加大对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资金投入;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推进和完善农民增收机制;完善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完善政府绩效评价及问责机制,突出公共服务导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