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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组织良好的外部关系直接影响到慈善组织的资源获取能力和组织运作能力。对慈善组织的外部关系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在中国,慈善组织最重要的外部关系是与政府、企业的关系。本文通过对晋江市慈善总会的深入调查和分析,发现慈善组织与政府和企业的关系是一种“依附式”合作关系,即慈善组织依附于政府的制度和企业的资源,然后慈善组织利用自己的职能优势与它们开展合作。本文认为,“依附式”合作是目前中国慈善组织与政府、企业关系的一种现实选择或“策略”,这种合作模式具有明显的正面效应:1、“依附式”合作模式有助于实现并增强慈善组织与政府、企业之间的信任;2、“依附式”合作模式可以提高慈善组织的组织绩效;3、“依附式”合作模式可以促进慈善组织的组织能力建设。本文还认为,在“依附式”合作模式中,政府和企业可以构成慈善组织自主性发展的两股推动性力量。在政府和企业的双重推动下,慈善组织能够不断增强自主性,并最终实现慈善组织的“现代化”。随着慈善组织自主性的增强,慈善组织与政府、企业的合作关系将进行不断的调整。最后,三者的合作关系将从“依附式”合作模式转向“平等式”或“伙伴式”合作模式。本文对目前国内慈善组织的研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贡献: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国内慈善组织关系研究缺乏实证分析的不足;第二,探索了慈善组织关系研究的“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的“三分法”分析框架,从而突破了以往非营利组织关系研究中常用的“二分法”分析框架:国家—社会关系、市场—非营利组织关系。本文还在“三分法”的分析框架下,提出目前中国研究慈善组织与政府关系、慈善组织与企业关系的几对基本范畴。第三,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目前中国慈善组织与政府、企业关系研究的薄弱局面,为以后的相关研究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