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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建设,促进信息服务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在前期三网融合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即国发【2010】5号文。文中指出到2015年要基本建立适应三网融合的体制机制和职责清晰、协调顺畅、决策科学、管理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建立新型监管体系必然要打破现有的固有模式,从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角度,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在适当平衡的基础上,实现广电、电信行业的双向对等进入。 本文首先从三网融合及其行业监管的理论体系入手,结合对目前国内三网融合推进过程中实际问题的分析,归纳总结得出我国三网融合进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和症结所在。通过分析国外三网融合行业监管典型案例的经验启示,并将其与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相结合,创新机制,提出了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行业监管体制的可行性方案,并加以论证。目前我国三网融合工作已经进入到国务院规划的第二阶段,全面发展在即,更多的试点城市推进过程中反映出,其最大的挑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改革现行监管体系和法规体系。在主抓内容监管,确保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同时,前期通过政府行政干预搭建平台,之后分阶段逐步统一监管渠道,统一相关行业立法,最终建立起融合的行业监管体制。只有依托于融合的监管体制,积极开放市场竞争,发挥各家所长,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信息文化产业的发展,使三网融合真正成为一项惠民的事业,创造更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