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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特南的伦理学思想是其后期哲学研究的重点。以往对于普特南哲学的研究往往主要关注其内在实在论而不重视对其伦理学思想的专门讨论,而现有的关于普特南伦理学思想的研究也只是散见于对其真理观等内容讨论的文章中。这样一来,普特南后期转向的伦理学思想的研究被忽略了。普特南的伦理学思想与其内在实在论,尤其是真理观密切相关,他站在内在实在论立场上对道德哲学尤其是对伦理学的概念以及“民主”、“平等”的价值进行了反思,论证了伦理学的客观性是后验的,它的基础在于自由人所组成的社群对于客观标准的不断追求。这些思想对当代人们探讨伦理学有很大的启发性。论文共包括四个大的部分。普特南要重塑伦理学的客观性,首先要与传统伦理学中的客观性思想划清界限。因此,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传统哲学中对“客观性”的理解,主要包括两种“客观性”思想,一种是本体论意义上的“客观性”,主要是指以柏拉图、康德等为代表的先验道德哲学,认为有一个先验、绝对的基础,这一基础是客观的并且超越人类所有的道德经验和道德直觉,可以对伦理判断进行最终审判;另一种是认识论意义上的“客观性”,主要是指逻辑实证主义者眼中的客观性的伦理学,认为客观性就意味着能被科学的手段所证实。普特南分别对这两种客观性思想进行了批判,指出了其中的矛盾和所具有的缺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后验伦理学思想。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后验伦理学的学理基础。普特南的伦理学思想和其真理观一脉相连,普特南在提出自己的真理观之前先批判了传统的符合论真理观以及相对主义真理观,然后将自己的真理观与合理的可接受性联系起来,认为真理即某种合理的可接受性,同时将这种合理的可接受性与理想的合理的可接受性区别开来。受其真理观思想的影响,普特南的伦理学对客观性的追求是把这种后验的客观性预设在了未来,即客观性是一种理想状态。第三部分主要论述普特南伦理学的基本内容。普特南站在内在实在论的舞台上,通过对事实和价值的否定得出科学和伦理学没有本质区别,肯定了伦理学的存在。普特南融合列维纳斯对特殊情境中的“他者”的关注,康德对普遍道德的追求,亚里士多德对人类共同繁荣的追寻、杜威强调实践探索的实用主义等不同的理论旨趣,提出了多元论的伦理学;预设了文化社群的存在,认为伦理学的客观性来自于生活实践而不是形而上学,伦理学的最终目的是解决实际问题,在实践的过程中追寻人类的共同繁荣;普特南提出了“民主”、“平等”等概念,将“民主”、“平等”看作是最终实现伦理学思想会聚的保证,同时也挽救了“民主”“平等”在伦理学中的价值。第四部分主要指出普特南的后验伦理学思想的价值所在以及其伦理学的一些不足之处。普特南在扫除其后验伦理学的障碍和为其进行辩护的同时显示出了其思想的价值和不可避免的缺陷。其价值主要体现在普特南否认了道德主观学说,避开了相对主义,也避免了走入形而上学的先验道德学说的道路,让伦理学的理论研究与道德实践产生良性互动,伦理学在不断纠正自身错误的动态过程中得到发展,看到了一种实用主义多元论形态的后验伦理学的可能性,在多元论中追求全人类的幸福。缺陷主要是普特南文化内部的客观性与其伦理学的最终会聚理论之间有难以弥合的裂缝,按照这一道路,很容易回到先验伦理学的队伍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