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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包括使农业更加发展、农村更大进步、农民综合素质全面提高的目标,农民作为农业中的微观经济主体和农业基础的培育者,其思想意识和在生产生活中所表现出来的经济行为直接决定了农村经济的走向、结构和发展速度,并成为影响和决定新农村建设力度、效果的重要因素。其中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是新农村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内容,而对农民经济行为的研究是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研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通过对少数民族农民经济行为的研究,全面理解和把握其特有的规律性、民族性、地域性特征,对加快和推进农村工作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任何一个民族其经济发展、经济行为内化是由其根深蒂固的文化因素、政策制度及其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回族是我国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少数民族,且有着极强的经商观念、民族意识和紧密的族群关系,回族经济呈现出“商贸经济是回族经济的开端”,“农业经济是回族经济的主体”,“多业并举是回族经济的特点”。因此关注回族农民经济行为的特点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无疑具有突出的典型性和民族性。地处焉耆的回族,或属于政策移民,或属于经济移民,在移民至焉耆时,既保留了迁出地的民族风俗,也与迁入地的地域文化进行了融合,在焉耆这个传统的农业区内经营生活,发家致富。在此过程中,其劳动组织行为由家庭集体劳作向换工、货币补充劳动体力方向发展;在农用品使用方面,呈现出理性使用农用肥、化肥与投资盲目跟风现象同存的特征;收入来源扩大,向多层次复合结构转移,在消费方面由于回族农民的信仰和风俗习惯,宗教消费和人情消费占据了农民收入的大部分;种植品种的选择由单一种植粮食作物转向多元化种植;对技术采用逐渐呈现积极的一面;在兼业行为中,“业”多是商业,主要集中在清真饮食业、服务业、出租客运业。通过对这些经济行为特征的分析,进一步对影响因素作深入分析,了解回族农民在生产生活中的经济诉求,更好的从政策调适及宗教引导方面促进焉耆回族经济发展,是分析其经济行为的出发点和终点。因此,本文以焉耆回族农民为研究客体,以其经济行为的变迁为基线,写作方法上以群体回族农民经济行为特征为基础,用典型个案分析作为佐证(典型个案取自于焉耆回族自治县中回族聚居的四个乡镇:焉耆镇、永宁镇、五号渠乡、北大渠乡);写作重点上以历史梳理为基点,重点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焉耆回族农民经济行为所呈现出的特点,在充分调研走访、掌握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多学科集成,多方法交叉,对焉耆回族农民的经济行为变迁特征、影响因素及行为目标进行详尽分析,并依此提出焉耆回族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