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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文化源远流长,司法鉴定作为司法运行中的一项重要的活动,是伴随着司法活动产生并且发展的。如法文化一样,司法鉴定的文化也有其产生的历史土壤、社会环境和政策法规。司法鉴定文化就是司法鉴定中的各方面主体对于司法鉴定的价值取向,而在司法鉴定的实践过程中,除去客观条件、技术等原因,最难解决的是当事人(也可以说是鉴定稳妥人)和鉴定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矛盾冲突;这种冲突常常表现为投诉甚至“闹鉴”、“缠鉴”,就是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无理取闹,或是向鉴定机构,或是向政府或者媒体,试图用这种方式改变鉴定意见从而左右司法判决。这就是司法鉴定中的文化冲突,产生这种现象是有其特殊原因的。在本文中,笔者从司法鉴定中的投诉研究入手,分析这种文化冲突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其表现的具体形式,同时对于这种文化冲突区别于其他文化冲突的属性特征进行分析,将这种文化冲突置于司法鉴定的整体文化环境中分析其利弊,并且对于这种冲突从文化层面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本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司法鉴定中的投诉、“闹鉴”等现象入手,分析近几年对于司法鉴定投诉的处理结果,从文化冲突的研究背景引申到司法鉴定中的文化冲突的研究现状,从而为下文中司法鉴定领域中文化冲突的分析研究打下基础。第二部分从历史文化背景、社会原因、体制因素三个方面分析司法鉴定中文化冲突产生的原因。第三部分对司法鉴定中的文化冲突进行深层研究,从其表现形式、特点以及功能三个角度进行阐述。本文的第四部分是从文化的角度对于司法鉴定中出现的冲突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并且着重对司法鉴定中的“闹鉴”现象提出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