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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防御措施,民防的主要目的是保护人口以及进行战后重建。美国的民防政策始于一战,二战期间作为保护本土的临时措施而存在。战后,核武器的出现和冷战对抗的开始促使杜鲁门政府推动常设性(permanent)国家民防的建制,形成以联邦民防局和《联邦民防法》为核心的国家民防体系,并被纳入到“国家安全国家”体制中。从1951年开始,联邦民防局主导了一系列民防宣传和动员计划,他们通过战略心理委员会获得大学研究机构的协助,筹备和推动了以恐惧预防和管理为研究核心的“东河计划”,将美国对外心理宣传战的理论和模式运用到国内的民防宣传和动员上。基于此,联邦民防局实践了包括“警戒美国”、“民防教育计划”在内的精心规划的民防宣传、动员规划,并将此演变成一场带有冷战意识形态色彩的社会宣传和动员,并取得了成功,在这一过程中,民防被视为保卫“自由世界”的一种必要防护手段,“冷战公民”、“冷战爱国主义”成为当时民防教育和动员的重要意识形态内涵。本文的最后一部分考察1950年代美国政府关于民防掩体计划的认识和争论。在美国政府内部,民防掩体计划从一开始便遭到质疑,1950年代早期,包括考德威尔民防计划在内的一系列主张遭到否决,1957年,在苏联发射人造卫星的影响下,艾森豪威尔政府对国家民防掩体计划进行了重新评估,国家安全委员会承认民防作为国家安全政策的重大价值,但是鉴于其高昂的成本及其与自身所坚持的国家安全政策理念存在的冲突而放弃。整个五十年代,美国政府在全国民防掩体规划和实践方面鲜有作为,民防掩体计划陷于一种“合理”的困境之中。尽管如此,美国行政部门、军方和国会在这十多年时间内的进行的争论和研究还是增强了其对民防战略威慑价值、增强国家核威慑能力的作用等方面的认知,为1960年代以后大规模民防掩体建设的推进奠定了认识基础。基于对联邦民防局主导的民防宣传动员和美国政府有关国家民防掩体的认识、争论及其转变这两方面的考察,文章最后认为1950年代的美国民防政策出现了冷战化和核化两大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