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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彰显司法公平正义,是法官决策之载体,更是司法机关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体现。自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三个“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针对当前我国司法体制中存在问题,系统部署了法院改革各项措施。民事判决书制作水平有了巨大进步,但仍存在大量问题,这些问题极易导致错误判决。而出现这些问题关键是法官审理案件中并非合法的法官决策主体不正当干涉造成的。而现行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框架内,要求法官个体作出激烈对抗是不现实的。笔者提出观点:民事判决书应系法官决策之载体。本文由引言和以下四章构成:引言讲述自己因梦想所产生的困惑,从而引出笔者论点。第一章为“民事判决书概述”,对民事判决书的相关知识进行梳理。对于民事判决书的概念、功能、特点和构造模式进行界定说明,重点明确了其特征和构造模式:首部、事实部分、裁判理由部分、裁判主文部分和尾部。第二章为“法官决策概说”,对法官决策相关知识进行了分析说明,对“法官决策”的概念、主体进行了界定,并总结了其特征,重点对法官决策主体进行了分析。第三章为“民事判决书现状”,即总结民事判决书改革成果,又分析民事判决书存在问题,随后分析存在问题原因,除了法官自身素质因素,不正当干涉是民事判决书存在问题乃至错误判决原因。而现实政治体制及司法制度框架内,对于不正当干涉法官几乎是难以抗争的,抗争的结果几乎就像一次性筷子:结案合法,冷冻法官,甚至调离!既然抗争代价太大,那就将法官决策呈现在民事判决书中,非法干涉的不合理则昭然若揭,自有法学家、新闻记者评论。不合理的非法干涉就无法存在于公开于阳光下的民事判决书。这也是笔者退无所退的办法。第四章为“民事判决应当呈现法官决策”,笔者先阐述了“裁判结果之法官决策形成路径”,由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分类分析。关键着重按民事判决书的构造模式:首部、事实部分、裁判理由部分、裁判主文部分和尾部,逐一进行分析其中的法官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