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是关于我国驰名商标立法保护的理论文章,共分三章: 第一章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历史和发展。分国际条约关于驰名商标保护的发展脉络、其它国家对驰名商标保护的历史沿革、我国驰名商标保护的立法进程三节分别论述。在第一节中首先介绍了驰名商标特殊保护制度的由来,指出《巴黎公约》对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突破了商标专用权的地域原则和注册原则,要求成员国之间相互保护尚未在本国注册的外国驰名商标,接着对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论证分析,介绍了TRIPS协议关于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驰名商标扩大保护的具体规定。第二节对英、法、美国、日本等国为满足国际条约的要求,关于驰名商标的立法保护作了简要的介绍。第三节对我国分别以较低位阶立法承认驰名商标保护的阶段、以高位阶立法保护驰名商标并与国际条约接轨阶段加以阐述。 第二章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理论依据,各国对驰名商标进行扩大保护的理论依据主要有混淆理论、联想理论、淡化理论。文章指出我国虽然有了建立在淡化理论之上的法律条文,但是对驰名商标依然是基于混淆理论进行的保护,以保护商标所有人私权为核心的淡化理论并未深入人心。 第三章是我国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制度探讨与完善。这一章是全文的重点。首先明确我国驰名商标特殊保护的原则;特殊性原则,公平、效率原则,经济合理性原则,同国际接轨与适合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原则。之后在上述原则下,就完善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制度,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措施的完善,驰名商标与企业名称及标志、域名冲突时的法律完善分别论述。淡化行为已危害我国经济发展,不利于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文章建议明确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立法,在对其它国家反淡化法律制度介绍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立法中如何证明淡化行为发生给出了具体可行的方案。关于未注册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措施的完善,文章首先介绍了国际条约及其它国家和地区关于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