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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从主客体辩证统一的视角,立足于对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深入挖掘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探寻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所揭示的社会形态的活动规律与发展规律,探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统一逻辑,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性、合理性和生成性。人是社会的主体,是社会形态构成要素中的基源因素。立足于人的社会生活和人类的彻底解放,马克思从主客体双重视角分析了人类社会的存在与演进,从而建构了他的社会形态理论。这个理论从萌生、确立到发展、完善,贯穿马克思探索的一生。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是一个“艺术整体”。在横向上,它揭示了社会形态是一个多重要素构成的有机体。在这个有机体的系统中,人作用于自然和社会,就形成了社会形态的结构要素。结构要素间的矛盾互动,形成了社会形态活动规律的四大特性:依次发生性、多维共存性、层层决定性和辩证运动性。在纵向上,它从多层次、多侧面地分析了人的发展形态、经济社会形态,生产力发展形态以及政治国家的发展形态,分析了人类发展史中的“跨越”现象,特别是俄国发展的“跨越”问题。马克思所揭示的社会形态发展规律是自然演进与跨越发展的有机统一。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批判的实证分析中,马克思依据资本生产力的发展规律和无产阶级革命的现实需要,原则性地建构了两种概念的社会主义:即社会化的社会主义和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为现实社会主义运动确立了现实任务和长远目标。马克思给我们的不是教义,而是方法。在建设和改革的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与当代中国社会的双重转型相结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种理论形态,也是一种社会形态,是一种正在生成的社会主义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历史差异,引发了世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地位的种种“争论”。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是解答这些争论,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地位的最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具有的浓厚的民族性、地域性、成长性和多元性等特征,使得它表现为一个正在生成的特殊形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使命,就是在改革、建设和创新中,创造出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形态,最终引导世界走向共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