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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权益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农民工作为我国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弱势群体,始终游走在社会保障权益的边缘,因此,如何实现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是现如今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考察相关社会资料,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实现情况进行分析,得出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参保率低、覆盖面窄,社会救助以及社会福利处于缺失状态。尽管,国家近些年加大了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投入,但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实现的总体状况依然不尽如人意。笔者认为导致这一现状的根本原因就是社会制度结构问题。从制度经济学视角看,制度最重要的功能就是保护人们的自由领域,帮助人们避免或缓解冲突,促进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很显然,制度是保障农民工实现自身社会保障权益的重要资本。现阶段,我国基本采用渐进性制度变迁方式,新的制度不可能马上产生,旧的制度也不可随即消亡,因此,对现有的制度结构进行优化,使其沿着正确的路径发展,是我国现阶段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任何社会阶段的社会问题都不仅仅是某一种社会制度不健全造成的。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实现问题也不例外,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不仅与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有关,而且还与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就业制度等配套制度有密切关联。而现今,核心制度的缺失以及与配套制度之间的不协调,使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步履维艰,严重阻碍了城镇化的进程。目前我国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在社会保障的四大模式之间不停的切换,造成了农民工权益的受损,尽管国家出台了养老保险的转移接续办法,但其实施的有效性并不明显;此外针对农民工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就业制度,笔者认为,这些在历史上曾发挥过重要作用的社会制度已经不能满足人们对自身权益的追求,所以必须顺应时代发展,对相应的制度和政策进行调整创新,以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对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实现过程中制度结构出现的诸多问题,笔者从以下几方面分析了原因,首先就是有效制度供给不足。没有充足的有效制度,农民工就没有实现自身权益的资本。政府作为有效制度供给的主体,逃避或者推脱责任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其次,制度环境不协调,制度环境为人们选择具体制度安排提供了范围,由于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与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就业制度存在诸多冲突和矛盾,导致农民工无法在现有制度框架范围内寻找合适的制度安排,以实现自己的社会保障权益。第三,就是微观运行机制问题,实现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不能仅仅依靠制度,还需要一个好的制度运行机制,良性运行机制是制度得以实施的保障,本文主要从社会保障管理系统、企业、工会等方面做具体分析。通过对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实现中制度结构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笔者提出了以下优化建议:第一要深化农民工社会保障配套制度改革,第二保证有效制度供给和安排,第三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第四完善制度运行的微观机制。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制度结构优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笔者相信,在我国社会保障总体思路的正确引领下,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结构必将在以上方面不断得到优化和改进,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的实现也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