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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促进了城市与区域发展,也滋生了一系列区域发展不协调问题。它不是简单的各地区之间经济总量之间的差距,而是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之间的空间失衡。面对迫切需要解决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国家十二五规划构建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基础和以城市规划等规划为支撑的功能互补和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框架,因此有必要尽快探求两者之间的基础与支撑的空间协调关系,避免两类空间规划内容交叉重复和增加区域发展协调的难度。本文依托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主体功能区规划与部门规划一致性评价与协同规划技术研究》(项目编号:2008BAH31B05)完成。论文分析了快速城市化背景下区域发展的不均衡状态和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的状态,提出对规划进行空间协同的必要性。论文对城市总体规划空间、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进行概念解析与理论探讨,对城市总体规划空间管制分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已建区)和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功能空间进行空间界限、区块功能和综合指标体系的异同分析,尝试探索城市总体规划和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协调关系。基于空间协调理论对目前空间规划进行环境资源优先和空间资源约束两方面总结,同时一方面从不同国家地区的空间规划协调方法研究入手探索城市总体规划的适应性,另一方面从不同空间尺度分析空间协调的过程和模式。最后在上述基础上对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进行创新思考。基于城市总体规划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在空间界限、发展方向、规划目标、功能定位、指标控制等方面的衔接途径与方法,研究发现城市总体规划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内存在着一致性,在限制开发区内则存在着非一致性,由此探索协同原则下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方法、技术标准和核心参数,最终形成基于空间资源约束的优化开发区、空间与环境并重的重点开发区和环境资源优先的限制开发区中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