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土地征用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土地征用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目前新的形势,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征地范围乱;土地补偿低;征地费用分配不合理;被征地农民安置方式单一。征地中存在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完全贯彻落实,需要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是现行土地征用制度还存在不完善之处,操作性不强。 针对土地征用制度存在的问题,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过去14年的土地开发工作中,边实践,边探索,结合开发区的实际对现行土地征用制度的缺陷和弊端逐步进行了创新和改革。本文是对西安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近三年来,在高新区新区规划范围内十二个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工作中所做的实践的总结和概括,作者认为高新区在土地征用制度创新方面比较成功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提高了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以产值倍数为依据,参照被征用土地的区位和规划,确定土地补偿款;二是采取协议征地和公告征地相结合办法,给村集体知情权、协商权和征地主体地位;三是征地和储备相结合,征地和供地相分离,确立了政府在土地征用和土地出让中的主体地位,增强了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强化了政府为企业服务的职能,把征用的土地纳入城市用地储备,统一开发,生地变熟地后再统一出让,缩短企业取得用地的时间;四是安置方式多样化,让被征地农民自愿选择安置方式,用货币安置引导失地农民走向市场,培养失地农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自我适应能力,为解决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对被征用土地村集体预留一定数量的国有土地,让他们自觉参与市场、参与经营,获取预期的经济收益。 作者充分总结了西安高新区的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成果,同时对于进一步完善土地征用政策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