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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竞争,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业经营者或其他市场经济主体之间,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为目的,通过其自身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等,与其他工商业经营者或者其他市场经济主体在市场上所开展的争取消费者的竞争活动。可以讲,在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前提下,合理与正当的竞争活动不仅可以体现价值规律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而且通过正当的竞争活动可以促进资源得到更合理的分配;可以推动企业不断地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并可以提高社会整体的消费水平。因此构建良好的法律制度,切实地保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规范与有序的竞争环境,不仅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发挥竞争机制起到显著的促进作用;对于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也是十分重要的。但我们也应当看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网络技术的不断普及,竞争活动的不断加剧,一些工商业经营者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屡屡发生,不仅严重侵害了其他经营者进行正当竞争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一些商家不是把精力放在如何提高技术创新,如何提升管理水平,如何作好服务工作,从企业内涵式发展考虑与实践,而是采取一些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和行为,在损害其他市场工商业主体合法利益以及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获取市场的份额或者市场的不当利益,这种做法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机制与秩序造成了混乱甚至损害。另外,1993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至今已实施近二十年了。应当讲,该法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引进正当的竞争机制,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极其重要的规范作用。但我们也应当看到,在市场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新矛盾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制度,使之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推动企业合法竞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经济宪法”。为此,本论文通过对“网络零售电商815价格战”的法律问题分析与研究,侧重分析B2C电商在定价、促销、宣传等方面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与我国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并探讨此次价格战中涉及的微博言论的法律效应。与此同时,论文通过援引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立法渊源以及相关内容,并在借鉴国外相关国家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验与规范的基础上,提出将利益相关者条款引入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体系,以完善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