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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20世纪70年代末,农村养老保险开始逐步建立,试点多选在了我国较为富裕的地方,从此,中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开始进入了探索阶段。我国十分重视这次的农村养老保险,在政策上积极给予支持。但是,由于我国农村养老保险经验欠缺,致使农村养老保险在实施中并没有达到预想中的目标。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挑战,也为了更好的促进城乡经济的和谐发展,维持社会的稳定,2009年,根据当前我国实际的农村发展状况,我国制定并实施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业务经办、基金管理等方面,与原有的农村养老保险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无论是从制度本身,还是政府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顺利实施提供的多方面支持上,都大大的吸引了农村居民,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开始参保,为我国实现2020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提供了保障。河北省根据自身农村的发展状况和特征,制定并实施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自2009年发展至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由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刚刚起步,各项制度还不够完善,这就需要政府在实践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本文从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方面着手进行研究,主要分为五个部分进行描述,包括了导论部分和基础理论部分,通过对河北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基金的筹集、支出、运营和监督情况的介绍,以及对相关数据的整理分析,发现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在基金管理方面存在着征收标准的确定、基金管理层次低以及监督环节薄弱等方面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了农村居民对现行制度的认识不够、基金投资缺乏活力和缺少法律保障等方面的内容。面对这样的情况,通过结合河北省农村实际情况,提出了适时调整缴费档次、加强基金的投资运营、细化监督环节等方面的建议,以期最终实现基金的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