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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公共问题的兴起,基于“政府失灵”、“市场失灵”或“福利国家危机”等原因,全球公民社会介入很多本属于政府治理的领域,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解决一些国内或国际具体问题方面,全球公民社会与国家分享着权力,国家原本独享的基本权力逐渐被削弱。虽然如此,在国家仍是国际社会主要行为体的今天,全球公民社会的发展仍受制于国家。全球公民社会的产生与发展对于民族国家而言既是挑战,同时也为国家更好地参与国际社会提供了契机,若能以一种合作的心态容纳全球公民社会,实现共同治理,对于国家及整个人类社会而言都是有益的。本文在结构安排上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该部分首先提出了全球公民社会的理论及现实意义,即在完善全球治理理论的同时,为国家如何处理与全球公民社会的关系提供了一种思路。在此基础上,指出国家在全球公民社会构建中具有重大的作用,可以弥补全球公民社会自身的一些缺陷,但是目前国家并没有很好地去履行它的使命。其次对国内外全球公民社会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并有针对性地对全球公民社会中的国家问题研究进行了评析。最后指出本文的研究将试图在系统介绍全球公民社会的基础上,对其在实践中的缺陷从国家层面进行完善。第二部分主要在概述全球公民社会的基础上分析全球治理背景下国家的角色定位以及国家与全球公民社会的关系。本部分首先从全球公民社会的渊源出发,将公民社会的古典意义、近代意义及现代意义进行了简单的回顾,在总结国内外对全球公民社会概念的基础上,界定了本文所讨论的“全球公民社会”的内涵与外延。其次对全球公民社会兴起的背景进行简要的总结,指出全球公民社会的兴起与全球化的飞速发展和全球治理理念的深入人心是紧密相关的。具体表现在:全球化带来的全球公共问题需要全球公民社会的参与,与此同时,全球化带来全球公民社会基本力量的助长,全球化的新资源促使全球公民社会的成长,另外,全球治理理论对治理行为体多元化的关注也利于全球公民社会发挥作用。最后对全球公民社会发展瓶颈如全球化精英的作用日益突出、全球公民意识尚未成为人们的普遍意识、国家仍是当前全球治理的主要行为体及西方国家文化霸权的侵蚀等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论述全球公民社会构建中的国家,重点从内政和外交两个层面来探讨国家如何参与构建全球公民社会,并对全球公民社会与民族国家关系的重构方面提出了相关的建议。认为全球公民社会语境下的内政新思维应该是国家行为逻辑从统治主导向治理主导的转型、政府职能模式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行政理念从管理政府走向服务政府和国家对内事务目标从“善政”向“善治”转变,而全球公民社会语境下的外交新思维,主要包括机制主义和治理外交的应用、公共外交的强调、多边制度外交的强化和虚拟外交的运用。此外提出在重构国家与全球公民社会关系时,要注意促使国家与全球公民社会组织合作局面的形成,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必须进行制度创新,关键是要形成国家与社会、市场的良性互补局面。第四部分为结语。该部分在前文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简要的总结,并提出一种保留政治权力的全球治理结构,使国家和全球公民社会及全球市场和平相处,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进行通力合作,从而共同推动社会进步的设想。该文的最后对中国国内公民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进行了简要概括,在解决这些问题的同时,提出了中国融入全球公民社会,促进世界和谐的美好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