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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外来人口不断涌入城市,社会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困难人员就业问题和城乡差距仍然存在,大量农民工的生活水平仍然比较低。最低工资标准就是针对这一现象提出的政策,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出和实现就是为了让那些弱势群体得到应有的生活资料,让全体居民的生活水平都能达到一定标准,在一些人先富起来的同时让大多数的人都能满足基本的物质生活需要,进而实现社会公平的目标,实现社会和谐的目标。最低工资制度是政府干预劳动关系的必要手段,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获得的劳动报酬就不能低于最低工资,这对于保障低技能劳动者获得合理的劳动报酬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从1993年起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开始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但其执行效果却令人不甚满意,而经济转型期劳动力市场的现状又为最低工资制度的执行提出了新的挑战。在经济转型的背景下,明晰最低工资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制定科学的最低工资标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力,使最低工资标准真正成为劳动者生活水平的保障,不仅是完善我国现阶段工资制度的需要,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通过对常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调研,发现当前最低工资标准政策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建筑行业、餐饮业和服务性行业,延长劳动时间的现象普遍存在,工资支付随意性较大;有些经营者特别是一些小企业主,由于市场竞争的压力和资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性,想尽办法削减劳动者的工资,有些将最低工资作为标准工资、甚至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企业主对最低工资制度概念模糊、认识不清;部分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根本就不知道最低工资标准,或将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生活保障混淆在一起。目前,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不到位已经成为常州中小企业员工流动频繁的重要原因之一,不仅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对地区经济也存在不利影响。本文阐述了最低工资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探索最低工资制度在我国存在的意义及价值,并立足实际,运用公共政策执行理论和薪酬理论,以常州市最低工资制度执行现状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试图了解和剖析造成常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不到位的因素,论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合理性。本文还针对最低工资标准过低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分析,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况,具体提出了完善最低工资制度执行的政策建议,确保最低工资标准更好地执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