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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市供水业来说,其产品既有商品特性,又有公共必需品特性,更与水资源的制约和环境保护紧密关联,同时自然垄断特性限制了竞争机制的引入。因此,城市水价问题正是城市水管理的核心环节,水价的组成、形成机制以及管理方法值得深入探讨研究。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按计划经济的模式对水资源进行配置,原有的水资源产权、水价管理体系和形成机制已经不能适应新制度的要求。近年来,全社会节水型价格的改革趋向和改革效果不断显现,改革的紧迫性和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为重点的改革框架正在得以形成与完善。本文结合对长沙供水的调查,对我国当前的水价管制存在的问题及导致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水价偏离成本、水费欠费严重、节水成效不显著等。导致问题的原因在于政府供水价格管制体制不顺,管制制度不完善:定调价程序欠规范、定价方法缺乏科学创新、水价成本监审不到位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借鉴美国、英国、法国的价格管制经验,一是完善价格管制体制,规范定调价程序,完善价格听证制度;二是形成科学的定价模式,推广阶梯式计量水价;三是强化供水企业成本监审;四是引入竞争,深化供水行业改革。总之,建立合理的价格管制体系、改革供水价格监管制度,不但是供水行业走向市场、适应市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也是供水行业进行自我完善的一种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