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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现代科学技术已经涉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各种社会纠纷也不可避免的、越来越多的涉及到有关科学技术的专门性问题。因此,在现代诉讼中,鉴定意见在发现案件事实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其他种类的证据相比较,鉴定意见更具有科学性、专业性,其被采信的可能性更高。但是,在我国,司法鉴定制度并不健全,鉴定程序启动不合理、鉴定过程不规范、鉴定意见缺乏充分有效质证等诸多因素导致鉴定意见的可靠性较低,频频受到当事人及社会的质疑。虽然陆续出台的各种法律法规不断对我国司法鉴定制度进行改进,新通过的刑诉和民诉修正案也都对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但是,许多问题依旧没有解决,要想提高鉴定意见的可靠性还需要多个方面的进一步改进。本文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写作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作者的研究计划;第二部分对鉴定意见的可靠性进行概念的阐述;第三部分具体阐述我国鉴定意见可靠性低的表现并从鉴定意见的形成过程和质证过程两方面进一步分析鉴定意见可靠性较低的原因;最后一部分针对第三部分分析的原因提出一定的解决措施,从形成和质证两方面对鉴定意见加以完善,以期对鉴定意见可靠性的提高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