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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的科学技术引领人类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全球各个行业都在积极进行数字化转型。金融行业与科技的融合不断深入,已经迈过金融科技(Fin Tech)1.0的传统金融信息化阶段和Fin Tech 2.0的金融数字化阶段。在Fin Tech 3.0阶段,以大数据(Big Data)、云计算(Cloud Computing)、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和分布式账本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催生出大量的科技企业和金融创新产品。同时,在思想方面,2008年金融危机及全球流行的量化宽松(Quantitative Easing,QE)政策使新自由主义思潮重新受到重视。比特币等第一代私人数字货币应运而生,然而其“去中心化”等新特征,也造成传统经济学理论的集体失语。截至2021年11月,数字货币市场的市值从五年前不到1000亿美元,增长到3万亿美元。数字货币种类纷杂多样,既包括由私人部门发行的私人数字货币,也包括由国家信用背书的法定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爆发式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许多新风险,为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风险识别与管控带来极大挑战。本文创新性地从数字货币整体视角(包含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重新界定数字货币的本质属性及新特征。以新奥地利学派、公共选择学派、新货币经济学等理论为基础,以“元宇宙”出现后兴起的“观念经济学”理论为启发,得出:数字货币本质上具有“二元属性”(即兼具货币属性和投资工具属性),有价值,理论上能够实现全部的货币职能,但是实践中由于数字化等因素会产生货币职能分离现象。在此基础上,对数字货币的风险进行研究,发现三种不同于传统金融风险的数字货币风险类型——数字货币替代风险、数字货币隐私风险和数字货币犯罪风险,并且三种风险都会对国家安全形成威胁。因此,研究聚焦于以上三种风险类型,重点研究风险管理中的识别与管控。目的是从货币角度探讨数字时代国家安全面临的新挑战,为中国的数字货币风险管理提供思路。由于美国是加密技术、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发源地,同时拥有成熟且几乎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具有完整、丰富的私人数字货币发展历程和实践经验。而且,美国是高度金融化的国家,美元及其支付体系是美国维护金融霸权的重要基础。因此,以美国为例展开研究,有助于加深对数字货币的理解,不仅能获取丰富的监管经验,还能从美国政府和监管部门对数字货币的风险管理、政策引导中,汲取和引发关于数字货币全球发展趋势、货币权力竞争、经济安全等方面的价值性思考。本文在逻辑层面将分为“理论铺垫”和“核心问题提出与解决”两个板块。在数字货币的理论铺垫部分,作为快速发展中的新生事物,学界和业界对数字货币的基本概念和理论仍然存在较大争议,并且研究创新性地以数字货币的“二元”属性为起点,亟需充分的理论论证,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因此,这部分的重点是对数字货币的货币属性进行论证,对类似概念进行区分,对相关术语进行解释和统一,为第二部分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撑。在“核心问题提出与解决”部分,首先遵循从“一般”到“特殊”的演绎推理流程,提出数字货币风险的概念、特点、成因和类型。在对数字货币风险管理的研究中,借鉴传统金融风险管理的研究流程,并将研究重点放在美国数字货币风险的识别和管控部分。而后,对美国数字货币风险管控的问题和成效进行分析。从理论上提出数字货币风险管控中的政策局限性——“三元悖论”;在案例分析中,一方面,以监管套利为视角衡量监管部门实施风险管控的效果,另一方面,以合规成本为视角衡量风险管控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以上述观点为主要依据评估美国数字货币风险管控的效果。最后,对中国数字货币发展及风险管理提出启示。本文主要的理论贡献主要有三点:第一,将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的研究进行融合与统一,以国家安全为视角切入对美国数字货币风险识别与管控的研究,丰富了相关学术领域的成果。第二,借鉴Cohen提出的“货币金字塔”,根据货币职能实现的难易程度构建“货币职能金字塔”,并将两者相结合构筑“数字货币金字塔与数字货币职能金字塔”分析框架,进行数字货币替代风险研究,为数字经济时代下的货币竞争研究提供新的理论工具和分析方法。进一步,将开放经济下的数字货币替代转换风险划分为两个层级和四种类型(对称性数字货币替代风险下的直接替代风险和间接替代风险;非对称性数字货币替代风险下的直接替代风险和间接替代风险),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国际货币竞争理论进行补充。第三,由于风险具有系统性,特别是在数字经济时代,万物互联的特征使风险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而既往文献对数字货币风险之间联系的认识不足。因此,本文对三种数字货币风险(数字货币替代风险、隐私风险和犯罪风险)之间的关系进行识别,发现三者之间的矛盾关系。进一步推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由于数字货币的隐私风险具有明显的正、负外部效应,因此在极端情况下数字货币风险管理的政策选择中存在“三元悖论”困境,风险管理部门最多只能同时实现对其中两种风险的有效管理。这意味着,数字货币的研发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需要结合自身实际和监管目标,在数字货币的设计和管理中做出一定的政策取舍和妥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