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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的是财政监督的基本理论和现阶段我国的财政监督问题。研究这些问题,是整顿国内市场经济秩序尤其是整顿财经秩序的需要,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需要,是适应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建立的需要,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分析研究,本文旨在明确财政监督相关理论,借鉴发达国家的监督经验,提出我国财政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构想。全文分为四个部分,主要研究方法是规范性分析方法。 第一部分是关于财政监督理论的一般研究。本文首先分析了财政监督的涵义和本质,认为财政监督的本质是一种实现财政管理目标的手段。随后,本文论述了“委托—代理”理论与财政监督的关系,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监督根源于政府代理公共产权产生的问题,这一问题是由客观存在的信息不对称现象造成的。同时,政府代理还存在着“激励不足”,只能通过加强监督来解决代理问题。本文还对财政监督效益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和创新,研究了财政监督收益与成本随监督程度变化而变化的轨迹,进而得出最优的财政监督程度点。 第二部分介绍了财政监督制度的国际经验并提出借鉴。本文将世界上主要发达国家现行的财政监督制度分为立法型财政监督制度、司法型财政监督制度、行政型财政监督制度和独立型财政监督制度四种类型。针对不同的监督类型,本文分别介绍了澳大利亚、法国、瑞典和日本的财政监督经验。然后,本文从监督职责、监督机构设置、机构人员管理和监督程序方式四个方面借鉴了这些国家的成功经验。 第三部分阐述了现阶段我国财政监督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现阶段,我国财政监督范围逐步适应公共财政的要求,法制建设不断完善,监督机构和队伍得到了加强,加大了执法力度,监督工作方式得到了丰富。同时,财政监督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财政监督法规体系不完善,职责不清,监督方式尚不科学,执法力度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财政监督与其他经济监督工作缺乏配合。 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财政监督制度的构想,是全文的重点部分。文章从论述建立、健全财政监督的法规体系开始,提出如何明确财政监督职责,如内容摘要何建立财政监督管理的新机制,如何加强财政监督的执法力度。最后,本文提出应正确处理财政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的关系,我们要以国家权力机关为主体构建经济监督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关系,加强财政监督和其他经济监督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