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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与实体互相影响,良好的程序能够规范并促进实体的运行。本文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规范梳理与案例分析,进而以理论思考为指导,提出程序完善的现实对策,旨在保障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减少土地纠纷的产生,使土地征收依法顺利进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分为报批前程序、审批程序、批后实施程序以及救济程序。在此大框架下,国务院与国土资源部规定了征地告知程序与现状调查及确认程序以细化报批前程序。在实践中,部分地方立法又通过规定征地预公告程序、确权登记程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以及补偿款预存程序等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丰富和补充。我国现阶段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其实存在着诸多问题:包括审批程序具有单方性与封闭性、未确立批前补偿款协商程序以及补偿款分配程序设置有缺陷等。针对这些问题,本文从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在公正与效率、合法与合理的理论思考指导下,建议进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优化。首先,通过补充现状调查及确认程序中的漏洞、加强审批程序的公开性与参与性、改变听证召开模式与相关规定以及细化公告的内容与形式以强化被征收人参与权与知情权的保障;其次,通过增加批前补偿款协商程序、明确补偿程序完成后才能向第三方供地、变革补偿款分配程序以优化被征收人最为关切的补偿款确定发放程序,保障其补偿权;最后,通过建议相关征收行为应具有可诉性以及强调程序违法救济判断的独立性保障权利救济及时可诉与独立有效,强化被征收人救济权,使被征收人最后一道防线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