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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产煤大国,煤矿的生产安全关乎着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公共财产安全。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矿难事故,夺去了无数矿工的生命,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不要带血的GDP已是社会各界的共识,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由于多方面原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特大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相关的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办法、条例对维护我国煤炭生产的正常秩序,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保护力度最强,保护效果最明显,最能凸显法律保护的终极价值和目标的是刑法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刑法保障机制对保护煤矿安全生产所起的作用,是其他法律、法规无法比拟的。因此,完善现有的煤矿安全生产刑法保障机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刑法保障机制建设,对于减少安全违规违法现象的发生、减少事故隐患和遏制事故发生,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结合实际案例运用演绎归纳、分析比较等方法对此问题进行认真细致的研究和论述。 本文正文共包括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煤矿安全生产的刑法保障机制释义。该部分首先对刑法机制的涵义作出了说明,进而阐述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刑法保障机制,说明了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刑法保障机制包括刑事立法机制保障、刑事司法机制保障、刑事执法机制保障,其中刑事执法机制保障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二部分,煤矿安全生产刑法保障机制的立法现状。该部分列举了我国刑法关于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刑法法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法条、可能涉及的法条和直接相关的司法解释及可能涉及到的司法解释。 第三部分,煤矿安全生产刑法保障机制存在问题分析。该部分是文章的核心内容,结合国外立法分别对刑事立法保障机制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刑事司法保障机制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刑事执法保障机制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第四部分,煤矿安全生产刑法保障机制的完善。该部分以实践为基础,提出了完善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刑法保障机制的建议,包括提高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犯罪的法定刑,科学规定煤矿安全事故责任主体的自首制度,完善涉爆物品犯罪的相关司法解释,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的刑事执法力度,制定《煤矿安全生产法典》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