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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之为“政治之癌”的腐败,已成了公众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同时也成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面临的一项严峻而又持久的挑战。中国当前的腐败问题与改革开放带来的社会利益关系和价值观念多元化对传统道德观念的冲击、腐败治理的相关法制不完善等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中国的腐败治理要从道德和法制两个维度去思考对策。在厘清腐败的基本概念、类型、治理理论基础上,具体分析了中国当前腐败的特点、对政治、经济、社会风气的危害以及腐败形成的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并对道德治腐和法制治腐进行了论述。道德和法制作为调节个体行为的两种社会规范,均具有规范公共权力行使者用权行为、防止其以权谋私的作用。道德在腐败治理过程中具有价值导向、善恶评价的作用,公共权力行使者个体自律、舆论监督的他律是道德治腐作用实现的保障,但现实生活中公共权力行使者个体自律失守、他律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使道德治腐作用大打折扣,结合自律和他律在腐败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提高公共权力行使者个人素养、完善监督体系,以保障道德治腐作用的实现。法制在腐败治理过程中具有指引、评价、教育、强制、保障作用,但反腐败法制体系不完善、相关法制尚未切实贯彻执行,致使当前法制治腐作用发挥得不尽如人意,结合法制治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通过完善法制体系、严格执法、强化监督,以保障法制治腐作用的实现。虽然道德和法制都从各自的角度对公共权力行使者的行为发挥着调节的作用,但由于各自属性不同,道德与法制对公共权力行使者行为的调节各有所长,也各有局限,因此,为了使腐败得到有效治理,就必须充分发挥道德和法制各自在腐败治理过程中的优势,克服彼此的局限性,构建德法兼治的治腐模式。